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建議,由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就《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認為法律改革委員會過往處理不少具爭議的法律課題,亦是香港人較為熟悉的做法。他指23條立法問題在香港存在已久,若社會接受立法是憲制責任,應該光明正大及公開作相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