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向行政長官提交周年報告,對執法機關整體表現表示滿意,但去年有18宗個案,涉及執法機關違規或發生異常事故,其中一宗個案,涉及執法機關未有匯報目標人物的別名,違反實務守則的規定,但事件屬於判斷錯誤,並不涉及故意犯錯或用心不良,專員認為個案反映有執法人員警覺不足或不夠審慎,期望執法機關提高警覺,加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