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科學家賀建奎聲稱以基因編緝培育出愛滋病免疫嬰兒,引發倫理爭議。國家科技部副部長徐南平表示,2003年頒布的《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規定,可以研究為目的,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但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而今次「基因編輯嬰兒」如果確認已出生,屬於明令禁止,將按照有關法律和條例處理。國家衛健委亦下令徹查事件。
網上流傳的一份文件顯示,批准做有關基因編緝的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總經理程珍說,懷疑賀建奎作假,院方與賀建奎沒有任何聯繫,已向警方報案。內地傳媒引述一名醫院工作人員說,基因編緝項目不是在他們醫院進行,嬰兒亦不是在他們的醫院出生。第二屆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一連三日在香港大學舉行,預計賀建奎明日發表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