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科學家賀建奎聲稱以基因編輯培育出愛滋病免疫雙胞嬰兒,引發倫理爭議,批准做有關基因編緝的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向公安報案,質疑賀建奎作假,指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查申請書的簽名有偽造嫌疑,嬰兒亦並非在他們醫院分娩;深圳市公安目前仍未立案,等待深圳衛計委完成專業調查。
國家科技部副部長徐南平表示,2003年頒布的《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規定,可以研究為目的,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但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而今次「基因編輯嬰兒」如果確認已出生,屬於明令禁止,將按照有關法律和條例處理。中科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發表聲明,強調堅決反對在理論不確定、技術不完善、風險不可控、倫理法規明確禁止的情況下,開展人類胚胎基因編輯的臨床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