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指食物安全中心的進口管制及食安管理工作有多項不足。報告發現今年五月至六月,空運進口食物的二十次實物檢查中,每批只檢查一箱食物,部分批次抽檢比例低至0.1%;檢查時只拿取最表面的貨物,或者進口商選擇的樣本。署方又發現,有食品貨車經文錦渡進入本港時,逃避前往食安中心辦事處檢查。
浸大生物系教授黃煥忠指,一般而言抽辦比例未必影響化驗準確程度,但每次都在同一位置抽辦,就可能令人刻意安排貨辦供當局檢驗,影響檢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