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在晚上七時許暫停會議,未完成審議《旅遊業條例草案》,相關法案建議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合併旅遊業議會和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的功能,統一規管旅行社、領隊及導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表示,當局十分重視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絕大部分業界人士都循規經營,但亦曾經發生強迫購物等不符合業界利益的違規事例,有必要成立旅監局,彌補現有制度的不足。對於部分議員憂慮旅監局無法有效監管海外或網上旅行代理商,邱騰華表示旅監局在必要時,會與外國的執法機構聯絡,跟進海外旅行社的違規行為。

邱騰華又呼籲議員否決由工聯會陸頌雄提出的修正案,指他提出在導遊和領隊的涵義中,加入「受僱於持牌旅行代理商」字眼,是無視業界的實際運作,令條例草案缺乏靈活性,當局與絕大部分的業界人士都認為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