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公眾妨擾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佔領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被控煽惑公眾妨擾等六項罪名,被裁定表證成立。控方完成傳召證人程序。被告之一戴耀廷在庭上表示不作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陳健民表示會自辯。

其餘六名被告,包括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學聯前常委張秀賢、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民主黨李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