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旅遊業條例草案》,當局將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加強旅行代理商發牌制度等。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表示,關注目前旅遊業議會大約60名員工的去向,希望旅監局日後能優先錄用這些員工,並希望旅監局除了做好監管工作,還要多支援中小微型旅行社。他又指,草案通過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將有權利用旅遊業賠償基金,成立旅遊業發展基金,他希望基金日後用得其所,提升香港旅遊業在區內的競爭力。
條例審議期間,工聯會陸頌雄提出修訂,建議規定導遊和領隊必須和旅行代理商有僱傭關係,避免「假自僱」的問題,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表示,修訂會造成監管漏洞,違背政策原意,如果獲得通過,政府將無可選擇,撤回草案,希望議員不要視之為「恐嚇」,最終修訂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