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內地通緝的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委副縣長姚錦旗,被保加利亞政府引渡回國,是中國首次由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姚錦旗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額財物,2005年底出逃,浙江省辦案機關同月立案偵查,國際刑警在上月發布紅色通緝令,姚錦旗兩星期後被保加利亞警方拘捕,當地法院審理後,同意引渡姚錦旗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