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黨接獲一名男子投訴,指今年9月初到一間學校應徴合約期一年的全職月薪小學英文老師,面試時已表明自己有長期病患,當時校方無異議,但他上班兩星期仍未簽約,多番追問校方都以不同理由推搪,校方最後將他解僱,並指他只是日薪代課老師,要教育局介入才支付他的一萬多元薪酬。事主批評校方無合理解釋將他解僱,已向勞工處及平機會求助。
教育局表示,曾於9月底收到有關投訴,已即時向學校跟進,局方說,有關個案涉及日薪代課教師聘任安排,會繼續與學校跟進及提供適切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