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參選元崗新村居民代表選舉,接獲選舉主任知會,他因不符合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的規定,裁定提名無效,選舉主任指,朱凱迪兩度回覆查詢時表示,港人有權和平主張港獨,可理解為他是想透過行使所謂和平主張港獨的權利為名,從而隱晦地確認支持港獨是港人的一個選項,令人質疑他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考慮朱凱迪自16年以來就政治立場發表的公開言論,經考慮法律意見後,決定朱凱迪的提名無效。朱凱迪晚上會見傳媒,批評政府搬龍門,取消他的參選資格,表示會與法律團隊研究下一步法律行動。

政府發言人晚上回應說,「自決」或主張香港獨立可以作為選項,不符合特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選舉主任根據相關選舉法律有責任和權力作出決定,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有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