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開庭審理長洲居民郭卓堅及社工呂智恆入稟,要求取消批准新界原居民興建丁屋的司法覆核。代表入稟人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詞時指出,案件影響全港市民,現行丁屋政策只保障男性原居民,女性及原居民以外的香港人,均基於政策而受到歧視,政策基於性別作不同處理,是違憲。

李柱銘指,丁屋政策只是行政政策,而非法定政策,不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因相關法例只列明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未有提及丁屋政策或男性原居民字眼。他質疑,政府不想面對丁屋政策,議而不決,批評政府未有履行基本法第7條的責任,保障所有香港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