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表示,選舉主任裁定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參加鄉郊代表選舉的提名無效,是可以預計,強調根據鄉郊代表選舉條例,選舉主任有權查問參選人,但朱凱迪沒有把握機會修訂過去的主張,反而再三迴避問題,模稜兩可,任何合理的第三者都會覺得朱凱迪認為港獨可以成為自決的選項。梁美芬強調,雖然基本法第104條和人大釋法中,列出要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公職人員,未有包括鄉郊代表和區議員,但維護一國完整,是基本法的核心價值,任何人如果想擔任公職人員,都不能主張港獨或自決。
梁美芬表示,並無打算針對朱凱迪提出譴責議案,令他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暫時亦未見建制派有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