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理要求取消批准新界原居民興建丁屋的司法覆核。代表入稟人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詞指,若果丁屋政策是違憲,政府應就條例作出檢視,若政府能適當地處理丁屋政策,就不會有人能指出政策是不合法。他指,有四個條件決定丁屋政策是否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當所有條件都符合時,政策才會受相關條例保障及合法。
李柱銘指,由基本法第120及122條可見,中、英政府雖曾考慮香港回歸前後的土地契約問題,但丁屋政策並無寫入憲法,政策應否保留或受到保護,在相關條例中亦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