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莫樹聯在「國家憲法日」座談會說,香港基本法和中國憲法並沒任何衝突,雖然香港基本法和國家憲法,有很多不同甚至相反的條文,但不代表兩者有衝突,因為基本法所有條文,都是憲法框架下的例外安排。他說有數類國家憲法條款在港適用,例如國家機構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政協等的定義;另外「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等憲法中的原則性條款,亦適用於香港。
莫樹聯說,雖然部分國家憲法條款在港適用,但不用擔心香港會失去高度自治,因為執行時亦要考慮引用本地法律或基本法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