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被美國紐約曼哈頓聯邦法庭,裁定賄賂非洲官員罪名成立,最高可以判監65年,法庭會在明年三月十四日判刑。何志平聽取判決後表現哀傷,並以廣東話向在場記者表示「預咗,都喺咁」。何志平被控八項罪名,包括串謀洗黑錢及違反美國的海外反腐敗法。三男九女陪審團商議不足一日後,一致裁定當中七項罪名成立,主要指何志平將賄款,經美國的銀行,匯到乍德及烏干達的戶口,每項最高判監五年至二十年。至於涉及乍德案的洗黑錢罪,並不成立。有陪審員在庭外表示,由於何志平向乍德總統贈送裝有200萬美元現金的禮盒,並非在美國司法管轄區內發生,因此無法裁定有罪。

何志平一直否認所有控罪。他的律師承認,何志平曾提供現金,但強調袛是捐款。檢察官指何志平是騙子,企圖以行賄為中資能源企業華信爭取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