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的檔案法小組委員會針對訂立《檔案法》,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初步認為有理據支持立法,形容歷史檔案是政府承擔責任的工具,妥善保存能夠令政府達至透明問責,對將來的政府亦有指導作用,但諮詢文件未有表明會訂立刑事罰則。

政府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認為,《檔案法》必須具備罰則,否則公務員繼續有很大權力決定是否移交或銷毀檔案,令法例淪為「無牙」法律。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批評,諮詢文件未有明確立法方向和時間表,感到失望,指社會對於《檔案法》已經引頸以待,希望法改會盡快完成最終報告,政府亦可以在公眾諮詢期間,同步制定立法時間表。行政署則說,重視檔案的完整性,對訂立《檔案法》持正面態度,會適當跟進法改會日後提交的報告,現階段會繼續加強檔案管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