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傳媒報道,有公司以持港珠澳大橋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以類似「釣泥鯭」方式,按人頭收費接載散客往返香港和內地,懷疑違規經營。運輸署回覆指,大橋出租汽車許可證持證人,不得同時就一輛車,向多名租用人分別收取費用,如果違反許可證條件,汽車司機和許可證持有人同屬犯罪,運輸署長亦可以取消有關許可證。

運輸署指,如發現懷疑違規經營情況,將轉介執法部門跟進。署方表示,截至上月底,共發出99張使用港珠澳大橋的出租汽車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