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城巴去年9月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導致3名乘客及行人死亡,多人受傷,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兩項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0個月,停牌5年。法官判刑時指,案情非常嚴重,被告事發時忽視路面情況。
45歲被告方烱華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發時車速不快,與前車距離亦不太近,發生意外是由於被告霎時的錯誤判斷,沒有緊急煞車,形容事件不幸。律師又指,被告堅持認罪,有悔意,又呈上被告家人的求情信,指13歲的女兒形容被告是好爸爸。事發在去年9月22日,被告駕駛一輛城巴至深水埗欽洲街時,撞向前方的士之後鏟上行人路,造成3人死亡、30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