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檢討電訊規管架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葉家昇表示現行《電訊條例》下規管各類電訊服務的架構大致有效。儘管無須對法例作出重大修訂,但我們仍有空間作出調整,為 5G 及物聯網科技的來臨作好準備,以及進一步便利業界營運。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馬逢國表示電訊技術發展不斷發展,擔心新技術的過渡會否影響地面電訊設備或有衝突。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副總監梁仲賢表示,5G技術可以與現有的4G技術互補,就如以前3G過渡到4G一樣,只要地方有5G訊號覆蓋,就會用到5G,如果沒有就由4G補上,相信技術不斷發展,5G日後可以全面取代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