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佈辦法》。將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由欠稅100萬元人民幣以上,修改為欠稅10萬元以上。亦即由明年1月1日起,納稅人欠繳稅款10萬元以上,將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黑名單”,將面臨阻止出境、限制乘坐飛機、高鐵、買樓等懲罰。

此外,被列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還有八種情形,包括納稅人偽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