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重新編配空置小販攤位的計劃,當局建議,將空置攤位平均分配給四類申請者,包括持牌報販、持牌流動小販、擁有5年或以上年資的登記助手,以及符合資格的公眾人士,但零售及批發界邵家輝認為,應編配更多攤位給登記助手,他又指,報販和小販營運者的職業流動性不高,批評當局考慮在新的小販牌照訂明營運期是奇怪的做法。當局解釋,土地是珍貴資源,強調公眾人士對攤位有很大需求,因此有需要設立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制度編配;設立營運期亦可確保攤位正常更替,讓新的營運者參與。

對於民主黨尹兆堅希望降低牌費,當局就指牌費已經很相宜,而且過去幾年預算案都有寬免牌費,因此降低空間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