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公布,本港與新加坡簡化互相使用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安排。由明日起,特區護照持有人,在登記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前兩年內,到訪新加坡不少於兩次,並在當地無不良紀錄,就可以帶同有效護照在當地登記自助檢查服務,較現時在登記前一年內到訪當地三次的要求簡化。新加坡護照持有人亦可按相同要求登記本港e-道服務,有關登記費用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