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現時市面充斥大批中藥保健食品,雖然成分主要是中藥,但加入了非中藥成分,即使與註冊中成藥名稱一樣,成分大部分相同,聲稱藥效一樣,但毋須註冊就可於市面出售,亦不受中醫藥條例規管。公署指,部分廠商可能索性改為生產中藥保健食品,但公署關注部分產品更含有中成藥條例列明毒性較強的中藥材,有可能威脅市民健康。

公署又發現,本港中成藥規管條例自2003年生效以來,到今年6月30日,當局收到過萬宗註冊申請,當中只有不足一成是成功取得正式註冊,超過三分一處於臨時註冊階段,仍然可以在市面銷售,當中部分更加是售賣了超過20年,認為情況極不理想。公署引述業界人士指,現時的註冊條例嚴苛繁複,政府對申請人提供的技術支援不足,加上本港目前未有為中藥師設立註冊制度,未能幫助中藥業在本港長遠發展,敦促食衛局及衛生署,必須要徹底檢討現時的相關註冊制度及條例,以免不良藥品及保健品充斥市場,影響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