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本港對安老院規管,批評社署發現有安老院屢次嚴重違規,但過去4年未曾撤銷任何院舍牌照,巡查及跟進亦不足。社署回覆指,公署引述的4宗個案均在約3年前發生,期間社署已推行一系列措施,加強院舍監管及提升服務質素,過去三年,將一間安老院及兩間殘疾人士院舍不予續牌或停牌,執行前必須審慎考慮對院友及家人影響。至於人手不足等違規項目發出警告,署方一般會要求院舍即時作出改善,因而不會設訂或給予改善期限。根據實際經驗,大部分安老院均會迅速糾正違規情況。

社署又指,自去年4月起,牌照處對津助安老院的巡查,由過往的每三年最少巡查4次,增加至每年最少4次。巡查督察數目增至68人,去年開始以合約形式聘用退休紀律部隊人員,與督察以小隊模式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