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律賓捲入海上製毒案的四名香港人,經兩年審訊,今早被當地法院裁定藏毒罪名成立,判終身監禁,罰款五百萬披索;製毒罪就不成立。協助四人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辯方證人表明在警方第一次搜船時並無發現毒品,已經是合理的疑點,批評法官無理由要求辯方證人確認毒品被插贓,才證明被告無辜;他又指,法官以身為記者的證人,未有在報道中提及警方一度未能發現毒品,斷定證人證供不可信,也是不合理。

涂謹申指,面對菲律賓這種國家的制度,他對上訴不表樂觀,但會根據法律做好準備,同時希望中央和特區政府關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