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早前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終審法院早上審理他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曾蔭權由囚車押送到終審法院。他的家人和代表他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先後抵達法院。
現年74歲的曾蔭權,去年2月被高等法院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控罪指他在2010年至2012年間,以特首和行政會議主席的身份,參與處理雄濤廣播牌照的申請,但就未有向行會申報,他正與時任雄濤股東的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物業商討租約。他今年7月在上訴庭就定罪提出上訴被駁回,但判刑就獲准由1年8個月,減至1年;他再向上訴庭申請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但被拒絕;他其後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