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早上審理上訴許可申請。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指,原審法官未有正確引導陪審團,令陪審團未有考慮曾蔭權是否蓄意隱瞞潛在利益衝突,及是否故意違反職責,尤其是陪審團未能就曾蔭權違反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裁決,法官的引導就更顯重要,否則會造成嚴重不公平。
律政司一方認為,原審法官已經按照案情引導陪審團,不一定需要就被告是否故意漏報利益下定義,又認為陪審團已考慮曾蔭權出席本台節目《政好星期天》時辯稱自己無想過要申報利益,不認為自己有利益衝突,但並非事實,才會裁定曾蔭權罪成,認為曾蔭權刻意隱瞞利益,而法官怎樣引導陪審團並非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