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表示,由於證據不足,不會就律政司長鄭若驊住所僭建事件提出檢控,但會檢控她丈夫潘樂陶。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表示,律政司在事件上,為避免可能產生任何偏頗印象,委任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提供獨立法律意見。蔡維邦認為,潘樂陶名下屯門海詩別墅3號屋的水池僭建物,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但鄭若驊名下4號屋的僭建物,以及潘樂陶女兒潘穎欣3號屋的僭建物,無足夠證據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律政司在考慮意見及屋宇署提交證據後,同意外聘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並就潘樂陶違反《建築物條例》申請傳票。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刑事檢控專員今次清楚展示案件涉及敏感人士時的處理手法,但認為如果刑事檢控專員想進一步說服公眾今次決定是正確,就應該參考梁錦松案和湯顯明案的做法,公開外聘資深大律師的全部法律意見,釋除公眾疑慮。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亦指,現時無理據質疑蔡維邦資深大律師的結論,但律政司需要作出更多交代,亦要公開屋宇署調查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