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3歲老翁,就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阻礙警方清場,被判藐視法庭入獄4個月提出的上訴,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刑期獲縮減,即時獲釋。被告劉鐵民今年十月底被判罪成,監禁13日後,獲准保釋候審;上訴庭早上頒布判辭,指被告只是事件參與者,同案類似參與程度的其他被告只被判緩刑,原審法官以組織者的標準向劉鐵民判刑是量刑過重,因此維持入獄判決,但將刑期縮短至被告監禁的日數,劉鐵民毋須繼續服刑。

控方指,劉鐵民早前違反保釋條件,失去聯絡,他今日亦未有到庭應訊。不過法官認為,由於法庭已判被告即時獲釋,控方毋須堅持申請對劉鐵民發出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