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工作假期計劃下星期生效,合資格的本港青年下星期二起可以提出申請,最多可以逗留12個月,從事工作以賺取旅費,或修讀短期課程。根據本港與荷蘭在四月簽署的備忘錄,荷蘭青年亦可在明年開始,申請到香港工作假期,雙方每年各有100個名額。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及荷蘭駐港總領事呂安微都歡迎計劃,希望進一步加強雙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