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發表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17》,回顧去年工作和重要案件。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在年報的序言中,提到涉及佔中行動及2016年2月在旺角發生的暴亂事件,檢控人員純粹基於證據及《檢控守則》原則,決定是否提出檢控,如果提出檢控,又決定控以甚麼合適控罪,箇中絕無其他因素左右,他又重申,檢控人員只會在非常罕見情況下申請判刑覆核。
至於有關檢控人員持續遭受言論攻擊,梁卓然強調,檢控人員固然並非可免受批評,但他們個人及家人絕對不應成為受害人,受到無的放矢的謾罵攻擊。他們肩負刑事檢控工作,並非為個人利益,而是代公眾擔當「秉行公義者」的角色。他又說,當帶有政治背景案件的裁決結果,與公眾期望不符時,有主審法官受攻擊,公眾應對香港司法制度及司法人員抱有信心,避免對法官作出毫無事實基礎的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