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月一日起,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收緊至65歲,但下月一日前經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不受影響。政府表示,調高合資格年齡,是鑑於香港人均壽命延長,及把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趨勢。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批評新政策,指60至64歲人士只能領取成人綜援,基本金額比長者綜援少1000元,是不理會長者基本生活需要,令本來貧窮人士更加窮。民主黨鄺俊宇批評政策變相剝奪長者原有福利,認為當政府表示會加大投放福利開支同時,竟然先向60至64歲的長者「開刀」,做法不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