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升降機承辦商東哲電梯工程有限公司,被控未有確保沙田顯徑邨其中兩部升降機的工程妥善進行,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被罰款10萬元。機電工程署指,去年5月因應投訴,到顯徑邨巡查及測試升降機,發現兩部位於不同大廈的升降機,限速器未能有效運作,於是提出檢控。

機電署建議市民應確認升降機停定後才進出機廂,如發現升降機運作異常,應盡快通知升降機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