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控前年向警員虛報在油麻地被擄走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原想將林子健聲稱被擄前,手提電話內曾瀏覽關於使用哥羅芳的網站記錄呈堂。但辯方指,警方的搜查令不包括林子健的手機瀏覽內容,將有關記錄呈堂可能侵犯他的法律權利,又指手機瀏覽記錄所列的日期和時間未必最準確,只能作傳聞證供。控方之後撤回將手機瀏覽記錄呈堂申請。

林子健今早出庭時看來身體不適,需要貼上退熱貼及撐拐杖,又一度在庭上合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