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建議政府,訂定具體法例條文,將乘客恐嚇或辱罵車長等行為列作刑事罪行。運輸及房局長陳帆說,現時如果巴士車長受騷擾及受襲,可以報警求助,本港法例有適用條款,但針對專營巴士車長的人身及駕駛安全,政府會按委員會建議的增設針對性法例處理的方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