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表示,去年6月在預售樓花同意書加入規定,要求發展商推售住宅單位時,每次要推售兩成,執行半年來未有個案違反規定,但有5宗申請未有在開售前向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提交銷售安排,已經去信要求澄清。
對於近月發展商被指拆細原本較大型的項目,申請預售樓花,令每次推售的單位數目減少,可以繼續「唧牙膏」式賣樓,地政總署副署長方劍峯指未見有關情況很明顯,但形容有如「貓捉老鼠」,如果情況嚴重,相信政策局會研究是否需要修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