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表明反對《國歌條例草案》,批評侮辱國歌的法律定義虛浮、抽象和主觀,市民容易誤墮法網,他們又質疑草案容許延長檢控期,有別於《國旗及國徽條例》,方便當局秋後算帳。他們亦批評當局諮詢意見時,未有提及會將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列為奏唱國歌場合,是刻意隱瞞,令人擔心日後候任議員一旦在奏唱國歌時不在席,會成為當局褫奪資格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