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決定再推出一批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減稅措施;同時部署加快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補短板項目建設,及帶動消費擴大。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了5項措施為小微企業減輕負擔,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人民幣,實施期限暫定三年。
會議決定,大幅放寬可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准,每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5%和10%。優惠政策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為民營企業。
會議確定,允許地方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幅度內,減徵多項稅收及附加費。為彌補因減稅降費形成的地方財政缺口,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會議又要求,要盡快發行人大授權提前下達的1.39萬億元地方債,力爭9月底前基本完成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