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部聯同國務院港澳辦及中共中央台灣辦公室,近日發出容許港澳台居民參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通知,指凡擁護中共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及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都可參加考試認定資格。

通知提到,參加考試的居民須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來往內地或來往大陸通行證,亦要提交無犯罪紀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