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0多歲市民,7年前出庭為一宗普通襲擊案作證人,警方事後錯誤在紀錄中將他當成罪犯,留有案底。事主數個月前發現,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其後作出更正,發言人說,會跟進投訴,如證實事件涉及人為疏忽,定會嚴肅處理。
消息指,警方經初步調查,相信事件屬人為疏忽,而事主在案發當日因捲入有關襲擊的案件,曾一度被帶返警署,其後經調查後無罪獲釋。警方認為,若事主有充足證據,有權向警方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