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條例草案》今月2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在本台節目說,香港跟隨國家立法理所當然,本地立法是依照內地國歌法原則,毋須製造不必要恐慌,條例是禁止故意貶損行為,如果並非有心,相信入罪機會很小。民建聯李慧琼指,過去有人刻意在未立法的空檔噓國歌,希望立法後能帶出尊重一國兩制,認為條例無可能將所有情景列出,強調侮辱行為是否有罪,由法官去裁決。
公民黨楊岳橋指,他希望市民從心尊重國歌,但強調尊重國歌不應透過立法達致,不希望所有情況要交到法庭才作出判斷,「將個波交給法官」。民主黨黃碧雲指,今次立法代表自由受到限制,因此立法時需時對灰色地帶講清楚,擔心目前並無表列出不尊重行為,需小心審視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