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加拿大男子謝倫伯格,在華走私毒品的案件,改判謝倫伯格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4名加拿大駐華大使館人員到庭旁聽。

36歲的謝倫伯格身著灰白色上衣和黑色長褲,帶著手銬出庭。控方指,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販毒活動,並是主犯,又說案件涉及兩名中國境內人員,分別被判無期徒刑以及死緩;控方早前披露案情,指謝倫伯格受人指示,2014年11月19日,將一批由廣東運到大連的220公斤冰毒,放在一個租賃貨倉內,計劃把毒品藏在輪胎內,透過海路走私到澳洲。謝倫伯格在2014年12月1日,企圖從廣州轉機泰國曼谷時被捕。謝倫伯格早前被大連市中級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但遼寧省高級法院認為判刑太輕,將案件發還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