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36歲加拿大男子謝倫伯格,在華走私毒品的案件後,改判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代表律師指,謝倫伯格很大機會提出上訴。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對事件表示關注,擔心中國任意對加拿大人施加死刑。

謝倫伯格在2014年11月串同其他人,將220公斤冰毒由廣東運到大連,再準備透過海路走私到澳洲;謝倫伯格早前被大連市中級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及驅逐出境,同案的兩名中國公民,則被判無期徒刑及死緩;但加拿大政府上月初應美國要求,拘押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後,中加關係退倒;遼寧省高級法院認為對謝倫伯格判刑太輕,將案件發還重審。大連中級法院今日裁定,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構成走私毒品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謝倫伯格是案中主犯,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嚴重危害程度,依刑法規定,裁定罪名成立,判處死刑,他如不服判決,可十日內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