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加拿大男子謝倫伯格在華走私毒品案後,改判他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如不服判決,可以在十日內提出上訴。外電報道,謝倫伯格在庭上表示,他並非毒販,只是到中國觀光。代表律師指,謝倫伯格很大機會上訴。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表示,中國選擇任意對加拿大人施加死刑,作為政府對事件極度關注,加拿大在國際的朋友及盟友亦應關注。謝倫伯格的親友形容,判決可怕、不幸、令人心痛。加拿大前駐華大使趙樸認為,在加中關係緊張之際,中方迅速重審謝倫伯格的案件,令他相信中方早已決定判他死刑;又呼籲盡快再次召開「中加高級別國家安全與法治對話」。
謝倫伯格在2014年11月串同其他人,將220公斤冰毒由廣東運到大連,再準備經海路走私到澳洲;他去年11月被大連市中級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驅逐出境,同案兩名中國公民,則被判無期徒刑及死緩;但加拿大政府上月初應美國要求,拘押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後,中加關係退倒;遼寧省高級法院認為對謝倫伯格判刑太輕,將案件發還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