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謝倫伯格在中國走私毒品案,內地法院重審後判處死刑,謝倫伯格將提出上訴。謝倫伯格代表律師張東碩表示,在檢方並未提出加刑的新證據之下,案件被發還重審及法院極速地作出死刑判決,都是極不尋常,但他不會評論是否與加拿大拘捕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有關。

謝倫伯格被揭多年前在加國先後兩次因販毒被判監。加拿大廣播公司的報道指,2003年謝倫伯格首次因販毒被判入獄六個月,2012年再因藏有可卡因及海洛英、販賣大麻及冰毒,被判監十六個月。法官在當年判刑時形容謝倫伯格非常幸運能居於全球最好的國家,而並非在敘利亞或利比亞被捕,又指謝倫伯格必須克服濫藥問題,重新振作,亦不應低估有關罪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