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2018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提高「種票」的罰則,以及改善選民舉報機制,避免遭濫用等。民建聯張國鈞表示,法例仍然有不少漏洞,例如無法規管「棄選過票」、策略性配票等,指相關做法對選舉制度不公平,形容政府容許候選人「無所不用其極」。公民黨郭榮鏗反駁,不止民主派會運用「雷動計劃」配票,中聯辦亦會為建制派暗中配票,又批評當局任意取消民主派人士的參選資格,才是現行選舉制度最不公平的地方。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重申,本港並不存在「任意DQ」的情況,強調所有取消參選人資格的個案,都是按照法例規定,選舉主任亦有清楚地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