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表示,去年競委會興訟的三宗官司,估計會有兩宗今年內會有判決,她又預料,競委會今年將就數宗個案有執法結果,當中包括提控。胡紅玉與傳媒午宴時透露,已開始和政府商討修例工作,討論是否規範合併活動,避免收購導致壟斷,也會研究容許個人提出私人訴訟、增加向企業索取資料權力,檢視獲豁免法定團體名單。胡紅玉指,政府制訂政策時,很多時維持現有持牌人的地位,妨礙競爭,例如房委會以續約形式,將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判給原有供應商;當局應要求企業和競爭者共用必要設施,避免新企業不能加入市場競爭,例如兩電的天然氣接收站。

高級行政總監畢仲明指,當局制訂處理黃牛飛措施時,有參考競委會意見,競委會認為不能靠禁制黃牛飛活動,而應該在門票的第一市場開放更多門票出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