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男子,4年前參加馬拉松10公里賽猝死,死因庭接納法醫報告,認為死者很可能是因為未知隱疾,死於心臟性猝死,裁定是死於自然。死因裁判官建議大會在風險較高的終點位置,增加醫療輔助隊人手及心臟除顫器。醫療輔助隊回應指,已於去年添置各種救護相關器材及優化現時的訓練,以全面提升在各類大型活動中的服務質素,指會根據有關活動風險及需要作出評估,安排足夠人手及裝備,包括心臟除顫器在各急救站及急救單位。

裁判官又指現行必須先由救護員進行兩分鐘心外壓後,才為傷者使用心臟除顫器的做法過於迂腐,建議消防處檢討,又建議在比賽當日,每輛當值救護車應放置一部自動心外壓機。消防處回覆指,處方是根據使用自動體外去顫器的治理程序,去處理昏迷病者,現時有77輛救護車配備自動心外壓機,處方已開展採購自動心外壓機,希望所有救護車都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