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出席一個研討會時說,一國兩制實行了22年,如果要堅持一國兩制,就需要維持兩個制度的分別;若果勉強將兩制融合,最終會令兩制消失,而兩制在過去20多年不斷發生衝突,近兩至三年衝突更為明顯,很多人提出不同問題,例如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及權力是否不受限制、釋法何時才能行使等。陳文敏以人大第一次釋法為例,指出當時釋法,前題是本港不能解決有關問題及有迫切性,但到最近對梁游案等的釋法,他認為有關問題本港能自行處理,亦無迫切性,人大在法庭處理案件期間釋法,破壞本港司法制度。

陳文敏又指,律政司在UGL案上不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及收緊新申領長者綜援年齡到65歲等事件,是決策上不重視程序。